人民银行关于大额转账的规定

爱你网 2024-05-15 23:22:56
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试点的通知》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推进大额现金管理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人民银行决定在河北省、浙江省、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。

其中,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是试点重要内容,既要保护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合理的合理用现需求,又要加强对可能存在偷逃税、逃避监管和不合理占用社会资源的“关键少数”现金交易的监测。自7月起,河北省开始试点,10万元以上的转账有新规。目前设定河北省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对公账户管理起点为 50 万元,对私账户管理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、浙江省30万元、深圳市20万元。起点的设定均经过充分的数据采集和分析,各地起点之上业务笔数、金额在现金存取业务中的占比大致相当,体现了全局统筹与各地实际相结合。

近年来,社会经济生活受到信息科技进步的深刻影响,特别是线上消费和移动支付对现金流通领域金融服务提出新的挑战。当下现金管理的总体目标是: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,保障合理现金需求,有效防范化解风险。在新形势、新背景下,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,人民银行采取了强化大额现金管理、集中整治拒收现金等措施。其中,大额现金管理是为保护公众合理用现需求,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;整治拒收现金是为了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。这些举措的目标一致,都是为构建多元化支付手段下和谐流通环境而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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